<正>安委[201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规范创建过程中的评价与管理工作,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规定要求,国务院安委会研究制定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经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