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长制”是近年来中央在全国推行的水环境治理新举措,各地依托“河长制”因地制宜的治水实践呈现不同的经验特色。广州“河长制”的制度创新是基于机制合理性与制度合法性双重考量下的制度设计,彰显出了体制内部驱动与社会外部推动相结合的治理新效能。该制度以“河长令”和“一票否决”的目标责任制实施纵向授权、以“河长吹哨,部门报到”的合作机制推动部门协作、以大数据信息系统的运用进行全程监督等,实现了体制机制创新带来的内部赋能;同时在实践中注重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吸纳社会共治力量,在水环境日常维护、重点问题突破、治理过程的监督反馈等重要环节形成外部赋能。“双向赋能”的运作实践有效突破了长期以来的水环境治理困境,其制度创新具有一定地方代表性,对于构建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意义。

  • 单位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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