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教人[2019]5号各区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编办,各相关高校、职业院校,各直属单位:现将《北京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3月11日北京市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办法(2018—2022年)为全面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教师[2018]2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