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3年至2016年,为扩大政策性粮食收储规模,改善仓储条件,在当时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融资能力弱,重新布局成立收储企业建设周期较长的情况下,为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黑龙江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黑龙江省直属粮库管理有限公司和黑龙江金谷粮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民营企业合作设立国有控股企业,开展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按照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国有企业为控股股东,民营股东实际控制企业,主导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