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改增"以来,学术界一直认为:在甲供材和乙供材两种合作模式下,因材料进项抵扣因素的存在,两种模式在税负分析上存在"临界点"。由此,便诞生了"临界点"理论。在实际工作中,该理论已经对企业相关工作形成误导,甚至导致企业决策失误。本文从理论源头入手,明晰了增值税"税负"概念的真正含义,剖析了建筑工程价款与税金计价规则及其政策应用的基础,彻底驳斥了"临界点"理论,并通过实际案例,重新确立了正确的涉税研讨新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