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四”以来,茅盾为中国妇女解放事业做了许多切实的工作。剖析其妇女观,一方面,茅盾笔下的新女性是与他建构大同社会的理想联系在一起的,他倡导在中国“去家庭化”实施儿童公育与公厨制以便女性从家务、家庭角色中解放出来,和男性平等地立足社会承担建设社会的责任,女性是“社会的”人而非个人本位主义下“自由的”人;另一方面,茅盾对妇女一些问题的论述又与新文化运动所倡导的新性道德理想相契合,但涉及具体事件时,茅盾的理论论述与实际操作又相脱节,他的男子本位主义倾向又呈现了出来。

  • 单位
    宿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