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