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阐明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创造性地提出了“治理共同体”的概念。这是一种治理与建设并重的新思路。治理共同体在团结的语境下贯通了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为当代基层社区治理指明了方向,其意味着一种新型的社区团结,即“治理性团结”。在实现路径上,建设治理共同体需要“寓建设于治理之中”。党组织要通过党建引领统筹治理和建设,一方面促进社区多元主体的发育,另一方面透过多元主体更好地实现与群众的紧密联系,从而使社区治理体系转换成团结社区居民的架构,使社区治理能力成为团结社区居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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