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方式对开都河水质的影响

作者:李茹霞; 迪丽努尔·阿吉; 赛米热·托合提; 王晓兰; 张敏
来源:海洋湖沼通报, 2023, 45(01): 98-106.
DOI:10.13984/j.cnki.cn37-1141.2023.01.014

摘要

为探究开都河不同尺度土地利用方式对水质的影响,于2021年6月和10月对开都河的15个样点进行取样,测定TDS、TN、TP和COD 4个水质指标。结合2020年的土地利用数据,提取以水质采样点为圆心建立的100、200、500、800、1 000 m缓冲区内的土地利用,运用冗余分析(RDA)、相关性分析、线性回归模型揭示不同尺度土地利用方式对水质的影响。结果表明:开都河水质整体处于Ⅱ类水标准,主要潜在污染物为TN和TP,污染来自农业退水和放牧;RDA分析发现缓冲区尺度土地利用方式对水质指标的解释度在500 m范围内最大。丰水期,TDS、TP、TN、COD与水域和耕地呈正相关,与裸地、草地呈负相关。平水期,TP、TDS、TN与草地呈正相关,与水域和裸地表现为负相关,而COD与耕地呈正相关,与裸地、水域和草地呈负相关;不同空间尺度土地利用方式与水质指标的相关关系不同,丰水期,TN在500~1 000 m缓冲区范围内与草地呈显著负相关。平水期,COD在1 000 m缓冲区内与草地呈显著负相关。丰水期和平水期,TN、COD在100~1 000 m缓冲区范围内与耕地呈显著正相关;土地利用方式对水质的影响具有尺度效应,且对水质影响最大的是耕地面积占比,其次为草地。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