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水文书中"股"的计算单位除了常规的"股"之外,还有"两""甲"等特殊称谓。通过考察康熙以来(尤其是乾隆时代)清水江林契发现:对村寨无主荒山林地瓜分、对"祖遗"林地山场分股,以及"股"的再次分配,是清水江林文书"股"之形成的简要机制。"股"的买卖与分配,不仅体现出清水江林业生产是一种经济行业,而且还体现出村民个人私有财产化观念的本质,同时还体现出一种维系村寨内宗族、家族纽带,以及村寨之间社会经济的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