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通过对四川省巴中市570户农户进行精准识别和分类,运用Tobit和Clad模型实证研究该地区不同贫困程度农民所具备的生计方式、能力对其各类收入的影响。结果显示:农业经营性收入的提高主要受到农民的农业技术水平和是否参加合作社的影响;各贫困组生计能力对非农业经营性收入影响都较小;社会网络对工资性收入的影响较大;生计能力对财产性收入的带动作用不明显;传统社会保障仅仅对深度贫困农民有一定的效果。

  • 单位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