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理想状态下,人们对于法律的理解,与法律本身是基本一致的,但在法治实践中,完全一致是例外,有所差异是常态。区别在于,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领域,这种差异有大小之别。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由于种种纷杂交织的原因,分歧大于共识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变革过程中,在处理好若干重大关系和重大问题的同时,还需要认真对待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重要观点。有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虽然与制度本意有所出入,但是由于其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