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虚封五等爵的继承问题

作者:张鹤泉; 刘健佐
来源:人文杂志, 2021, (11): 86-96.
DOI:10.15895/j.cnki.rwzz.2021.11.010

摘要

北魏建国后,实行虚封五等爵制。这种虚封爵可以为后世继承。继承虚封五等爵,包括爵位等级与虚封地。北魏前期,由于国家将虚封爵的赐授与将军号的加拜结合在一起,所以,爵位的继承与将军号的继承也是不能分离的。只是孝文帝爵制改革后,将爵品与官品合一,因而也就取消了虚封爵的继承与将军号的联系。北魏国家确定虚封爵的继承者,采取了长子继承与非长子继承并行的做法,但非长子继承只是对长子继承的补充。孝文帝改革后,由于汉族嫡子、庶子区分的理念已经为拓跋鲜卑家族所认同,因此,以嫡长子作为继承虚封爵的传重子,便成为主要的方式。北魏国家还依据受赐虚封爵者的情况,将爵位的世次区分为一世、二世、三世、四世。而以四世作为虚封爵的最长传袭世次,则是由汉族"五世袒免,杀同姓"的亲族理念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