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1-02-01]2018年以来,长三角、京津冀、西南五省相继开展区域内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0年底,北京、天津、河北、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云南的所有统筹地区,以及四川、贵州、西藏的部分统筹地区,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双突破1万家,累计直接结算人次突破300万。2021年1月,新增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