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办发[2021]8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