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时期人们相信音乐与自然、政治、道德有着内在的联系,人们认为情感天然地内在于音乐;秦汉之际《吕氏春秋·适音》中提出音乐应该遵循自然的客观规律,到扬雄对"声有哀乐"提出质疑,认为人们听到音乐从而引起对过往的回忆,这样才会有哀乐之情的产生;到魏晋时期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彻底的推翻了"声有哀乐"的说法。从先秦到魏晋,从"声有哀乐"到"声无哀乐"经历了漫长的路途,这种漫长是和社会发展、时代背景以及人们的认知水平有关的。今天,人们关于"声有哀乐"与"声无哀乐"的讨论始终没有停止,但多数人认为音乐本身是没有情感的,它只是有着激发人们情感反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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