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发布《利益冲突工作组报告书》,促进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以之为据,结合自身产学合作实际,不断加强产学合作活动中的利益冲突管理制度建设。日本高等教育产学合作利益冲突管理制度重点对利益冲突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能,机构利益冲突,尤其是个人利益冲突不当影响的事前预防与规范进行了规定。该制度体系具有相对完整性和层次性,重视事前预防功能,利益冲突管理透明、客观公正的特点。"三位一体"的制度设计及其价值取向、产学合作利益冲突的差别化管理模式,对我国高等教育产学合作利益冲突管理制度的完善具有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