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雍正朝开始,清廷实行了向东北地区派遣御史的制度。乾隆、嘉庆两朝对这一制度不断进行调整,使之趋于完善。这一制度对整顿东北地区的吏治虽然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作用有限,这也是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处理吏治问题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