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出台“真金白银”式的得力举措,引导和鼓励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坚持越是艰险越向前,才能形成良性互动,达到预期效果。江西省最近下发通知明确,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