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城镇化推进,粮食主产区闲置宅基地的增加,闲置宅基地的退出再利用就十分必要.选取粮食主产区和人口大市邓州市的高庄、元庄和高营作为调查对象,研究发现闲置宅基地数量受村庄人均经济收入,村民就业地的距离远近的影响最大,其次是村庄周围6 km内集镇个数.村庄距离城镇远近,人均收入越高、非农经济越发达,村民退出闲置宅基地的意愿越强.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村庄,村民多选择退宅进社区建新宅,以非农产业为主的村庄居民多选择退宅进镇建(购)新宅.以非农产业为主的村和靠近城镇的村,其村民多选择现金补偿,以农业为主离城镇较远的村,村民多选择宅基地实物补偿.建议在农村宅基地退出中,要依据村庄区位、村民收入多少、收入来源、村民就业地等制定政策,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农民意愿,对于退出的宅基地的再利用要把乡村人口、土地和产业紧密结合起来,推进城乡共进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