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对贪污受贿行为的刑事立法,从整体上看不利于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现行刑法提高了贪污受贿行为入罪的数额标准,而且在刑罚处罚上也较之以往的刑事立法要轻。从社会和国家治理层面来说,对贪污受贿行为应秉持一种较低的入罪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