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规合一"是规划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法制化是"多规合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的重要保障。分析了对"多规合一"工作进行立法制规的基础条件,并从依法行政和推进法制进步等方面分析了对"多规合一"法制化保障的必要性。回顾厦门"多规合一"工作,分析厦门"多规合一"立法的出发点与着眼点,总结厦门"多规合一"立法从规划体系构建到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做法,包括明确空间战略规划法定地位、明确空间规划统筹机制、建立规划协同管理体制、强化规划实施与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的制度保障等,并对厦门"多规合一"立法进行思考总结,认为其具备开拓性与局限性、完整性与针对性、实效性与时效性等特点,为国家和地方层面"多规合一"的法制化、规划体制深化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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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