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矫正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处遇的"中间"形态,具有非常独特的价值。经过十几年的探索,我国在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方面积累了非常宝贵的经验,并获得,一定发展空间。但与应然期待相比,在适用中仍然存在偏差,执行中程式化明显。为优化未成人社区矫正运行机制,应充分整合已有的制度资源,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立法,为其规范运行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