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一部关于规制家庭暴力保护人权的法律规范。家庭暴力的背后体现的是对人权的侵犯,影响着和谐社会的发展,外加社会的日新月异及法律本身的滞后性,以致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亟需我们正视予以解决。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便是一大难题,暴力行为及程度的认定差异和围绕证据规则致使受暴者举证难等方面,都是当前面临需要解决的问题。值得说明的是,家庭受暴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相关立法的不完善及执法司法机关职责的行使便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针对以上问题,对家庭暴力进行有效预防,规范明确的法律规制作用必不可少;同时在保护婚姻中受暴者权益时,光靠某个单一部门发挥显著作用是不行的,还应当进行其他相关部门的多方联动,从而起到全面保障作用。鉴于此,可以从证据规则的运用和提高法官规范化水平两个方面加以完善,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进而减轻受暴者的举证负担,厘清家庭纠纷与家庭暴力的边界,以期更好实现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意旨,突破家庭暴力的认定困境,维护受暴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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