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充分调动险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债转股,有利于构建多元化、长期化的市场化债转股资金来源体系,加速项目的落地实施2018年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央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鼓励相关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保险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外资等各类机构依法依规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有效调动各类社会资本,推动市场化债转股扩量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