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集资诈骗犯罪呈现出高发态势,在对本罪定罪量刑时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集中于本罪主观方面"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本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区别两个方面。另外,本罪在量刑方面也存在值得讨论的地方,尤其是对于本罪最高刑是否应该适用死刑问题。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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