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试图通过比较朱子与王阳明对"诚意"这一概念的不同来揭示两者思想的差异。笔者认为,在朱子和王阳明的各自的体系中,"诚意"与"致知"两种工夫所处理的问题完全不一样。对于王阳明来说,"诚意"的工夫所面临的问题是:人不能将良知所呈现的意真切贯彻在实践中。而对于朱子来说,问题在于:人不能毫无疑虑地去按照正确的道德法则进行道德实践。对这两个问题的分疏将有利于我们重新审视朱子与王阳明的争论。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