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起步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体制束缚了农民的主体性,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农村改革成功起步蕴含着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理论,对深化农村改革乃至整个中国改革具有重要的导向意义: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根本条件;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根本措施在于落实和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确立农民主体地位的根本在于确立农民产权主体地位,农业生产资料产权清晰化的实质就是落实农民产权主体地位;要根据不同历史条件创造落实农民产权主体地位的不同形式,"三权分置"改革可以实现产权清晰化、农民主体地位、公有制三者的统一,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