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12月26日晚,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公告。公告明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