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地认为古代文道论中缺失主体地位的现代看法是极不准确的。刘勰的"文以明道"观是中国古代"文以载道"理论原型的第一个明确体系,也是第一次明确论述了文道关系中的创作主体问题。刘勰大量论述了心、志、情在创作中的作用,通过"原道心"与"原道"相勾连,通过"志与道申"将志道相贯通,通过"为情造文"将情道相统一,可以将其命名为建构了文道关系中的"情志主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