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从立法方面明确了患者的医疗知情权和医方的医疗告知义务,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相关法规并未明确知情权的确定范围和告知的具体内容,除此之外也缺乏有关医疗同意权的相关规定。临床中在对精神科患者进行用药治疗时,医方首先应充分告知,并对患者进行引导,使患者能够行使医疗同意权,让《知情同意书》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进而让医疗风险得以有效解决,有效减少医疗纠纷事件。本文分析精神科临床用药与预防医疗纠纷的对策,希望能为精神科医疗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