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由于我院不断细化临床分科,收治住院患者数量逐年增加等,导致退药现象时有发生。然而,药品是特殊商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27条明确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1]。解决好退药问题成为医院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本研究就我院病区药房工作实际情况,对比采取退药制度前后的情况进行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