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目标新任务下,构建设置科学、运转高效的执行内设机构新模式就显得尤为必要。从目前国内执行机构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三种模式情况看,执行法官团队模式更加契合司法责任制的精神,从而成为关于执行内设机构改革制度设计最合理的执行内设机构模式。在执行内设机构的权力配置上,执行命令权应当配置给独立的执行法官,而实施事务权可以由执行员、法官助理等执行辅助人员行使。对此,组建专业化执行法官团队,明确执行法官团队的职责分工,并可以根据执行需要因地制宜建立专业化执行团队。同时,推动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促进各类执行事务性工作的集约高效办理,为执行法官团队模式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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