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判人员专门化是环境司法专门化的主要内容之一,然而司法实践中缺乏环境法学专业知识的司法工作人员。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培养的环境法学高层次人才较少,传统的环境法教学模式已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价值理念,改革创新环境法学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机制是新时代环境法学教育的必然要求,探索环境法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教育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