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个小小的银行分理处主任,三年多时间竟吞没了储户1100万余元存款。28岁的金融巨贪因犯贪污罪、挪用资金罪被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个曾因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全省"揽储状元"的青年沦为"死囚",无数人为之扼腕的同时更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此案曾一度轰动陕西省。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建设银行渭南市潼关县支行开发区分理处原主任兰荣于2003年6月10日上午在渭南被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