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开发商逾期交付预售房导致购房者“钱房两空”现象屡见不鲜。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最高法民再245号判决驳回了银行向购房者主张偿还贷款的诉讼请求,给停止还贷的购房者打了一针强心剂,但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开发商逾期交房问题仍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笔者以上述案例为切入点,分析我国预售房交付法律风险,并建议司法实践中应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并提出房地产预售险构想。

  • 单位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