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源治理、访源治理与诉源治理紧密关联、高度耦合,是矛盾纠纷在不断发展阶段的不同治理样态,涵盖了矛盾纠纷从产生到发展、从诉外到诉内、从受理到解决的全过程,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和专业优势,对矛盾纠纷进行“全生命周期”治理,力促矛盾纠纷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的核心关键。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必须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以更加能动的姿态开展诉源、案源、访源治理,全面融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并在其间逐步完成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历史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