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政发[2021]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进一步支持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决定,由部分重点功能区管理机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各承接主体)行使一批市级行政权力、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