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践中发生的房屋行政登记纠纷案件,检察机关应关注案件中常见的诉讼主体资格认定、合同生效时间、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叉处理方式、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问题,强化抗诉必要性审查,建立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一并处理机制,促进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让人民群众在行政检察监督办案过程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