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石漠化治理中产生的县域冲突主要表现为:一是原本需要进行一体化治理的区域被不同行政归属的县域分割,导致无法进行协调治理;二是同一水系的不同县域由于利益分配格局导致的石漠化治理冲突;三是在分属不同政区的县域边界地带形成“边缘治理区”,石漠化治理未得到重视或者被忽略。探究其产生原因为:一是自然地理空间分割造成的区域碎片化;二是“犬牙交错、山川形便”行政区划分原则形成的土地碎片化;三是行政区分割导致的治理差异化,包括治理重视度的差异,治理理念的差异,行政能力的差异,资源、要素的投入差异,行政考核制度的刚性制约等。基于此,建议更多从人文地理视角的区域合作、上级协调、利益共享等方面去着手解决,包括行政区治理向经济区治理的转变,单县治理向多县合作治理的转变,单县考核验收向片区考核验收的转变,适时合理推进县域边界优化调整,特别是遍布飞地和插花地的碎片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