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有一个从厂从言的■字,前辈学者或认为它是后世之“瘖”字,义为哑;或认为它是舌字的别体。然而,从甲骨文字形及语境看,这种解释无法做到文从字顺。文章主要从三个方面论证该字应释读为“颌”字:从甲骨文语境分析,该字是人体部位之名;分析该字所从的两个偏旁,一个是《说文》之偏旁“厂”(为“山石之厓岩”之字义引申),另一个是“言”;从厂从言的会意指向人类发言或发音的相关身体部位,即人的上颌部位,故该字应释读为“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