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檀香刑》并不止于"展示"酷刑,而是通过展示达到对酷刑的批判。就酷刑展示的实质而言,这是"惩罚"图像对"罪行"的隐喻。进一步分析表明,惩罚图像生成于执刑表演的过程,但执刑表演还包括伴随惩罚图像的"声音"。声音与图像的理想关系是"唱和",即前者体现出后者的"惩戒"效果与"审美"效果;然而在"檀香刑"的执刑中,声音与图像之间却是一种"解构"关系,孙丙及其猫腔最终解构了檀香刑图像的隐喻意义。

  • 单位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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