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明确新闻类作品著作权保护与自媒体表达自由之间存在的矛盾,探讨平衡好两者之间关系的有效方法,以期协调好新闻背后的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进一步促进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希望推动呈现自媒体行业发展新面貌。【方法】文章基于以往文献的梳理,以明确自媒体属性为前提,对新闻类作品著作权保护与自媒体表达自由平衡进行思考。【结果】新闻类作品具有信息和商品的双重属性,作为商品的新闻类作品的生产需要投入各类资源,但作为信息的新闻类作品又关系到公众的知情权、自由表达权,影响着公众舆论。【结论】公众参与公共生活的用户生产内容大多不具有营利目的,不妨纳入合理使用范围内;以此为业的商业生产内容具有营利属性,更应该受到法律、技术、机制等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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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