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使得大量与人类创作作品无异的人工智能作品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对人工智能作品的可版权性,学界基本达成共识,但对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认定分歧较大,目前主要有人工智能编程设计者说、操作者说、所有者说、投资者说等7种学说。人工智能作品体现了操作者的创作意志,操作者是作出必要安排、贡献最大之人,将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作出实质贡献的操作者符合著作权法、民法原理,符合国际立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