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发〔2023〕25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现就全面推行“六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