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必须深入挖掘自治、法治与德治三者的内在逻辑,从明确三治融合的实施主体、完善乡村社会基础工程等方面予以推进。

  • 单位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