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赣财建〔2023〕5号2023年3月4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促进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促进经济回稳向好的若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