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国家“走出去”的政策鼓励,国际工程设计企业作为独立承包商在海外承揽国际项目的情况屡见不鲜。由于FIDIC合同条件在国际工程界有着重大影响和广泛应用,国际工程设计企业在承揽国际工程时不可避免地需要使用该合同条件,但作为独立承包商,除了承担合同中规定的设计义务,还应承担合同赋予承包商的其他义务。文章以1999版FIDIC黄皮书为主线,围绕黄皮书中与设计义务相关的条款,对国际工程设计企业作为独立承包商的情况下使用该合同条件时,应该如何规避合同风险,以期为其他国际工程设计单位运用FIDIC黄皮书时提供参考。

  • 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