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近些年的发展情况来看,我国农村土体制度以及产权制度都已经得到了全面的改革,正是在这样的前提下,广大农民群众实现个人资产的盘活,增加自身收入的渴望变得越发高涨,同时对于不动产全权证的发证需求也是非常强烈的。国家为了能够科学有效地处理这个问题,制定了一系列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的政策,将整个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科学落实,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从本质上切实保障宅基地农户的财产权,而这也是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