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诉讼活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其确立的技术调查官制度广泛适用于我国的知识产权案件。随着科技发展,案件相关事实涉专业技术性问题明显增多。一般情况下,遇到专门性问题时,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开展技术协助、勘验检查、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等工作,辅助检察官查明技术事实,但面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复杂案件,仅仅依靠上述技术工作往往难以解决专门性问题。笔者建议构建检察机关技术调查官制度,开展专门性问题调查工作。